
發布日期:2021-6-12 9:45:30 訪問次數:1202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職業技能競賽委員會辦公室,各地、州、市職業技能競賽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職業技能競賽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鄉村振興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職業技能大賽在促進就業、推動技能人才培養和弘揚工匠精神中的重要作用,選拔優秀選手代表自治區參加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自治區競賽委員會辦公室決定舉辦2021年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新疆區選拔賽(以下簡稱“自治區選拔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自治區選拔賽為自治區級一類競賽,由自治區競賽委員會辦公室主辦,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承辦,新疆交通技師培訓學院、新疆農業技師培訓學院、新疆建設技師培訓學院、新疆煤炭技師學院、新疆供銷技師學院、新疆商業人才培訓服務中心、新疆護理學會、新疆美發美容行業協會等8個單位協辦。為加強競賽的組織領導,保障比賽順利進行,成立自治區選拔賽組織委員會,負責大賽組織管理協調工作,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自治區選拔賽的具體組織實施和日常協調工作。(名單見附件1)
二、競賽項目
大賽設砌筑工、汽車維修工、農機修理工、電工、美發師、養老護理員、育嬰員、西式面點師、餐廳服務員、電子商務師共10個比賽項目。
三、參賽選手
大賽設學生組和職工組,各地州市、區屬院校及企業每個項目可選派4名選手參賽,其中,職工組和學生組各2名。具備農村戶籍且2021年9月1日前年滿16周歲、法定退休年齡以內的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均可報名參賽,鼓勵各地州市已脫貧勞動力參賽。已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稱號的人員,及在2019年至2021年各類競賽中已取得“全國技術能手”申報資格的人員,不再以選手身份參賽。
四、競賽安排
(一)各地州市、區屬院校及企業選拔賽階段(6月5日之前)。各地州市、區屬院校及企業要嚴格按照通知精神廣泛宣傳,自行組織各地州市、區屬院校及企業選拔賽,務必于6月5日前完成選拔工作。
(二)組織報名階段(6月5日-6月12日)。各地州市統一向各賽事協辦單位(見附件2)提交參加自治區選拔賽相關材料,區屬院校及企業單獨報送,報送材料包括《2021年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新疆區選拔賽參賽選手報名表》和《2021年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新疆區選拔賽參賽匯總表》(見附件3、4)。
(三)自治區選拔賽階段(6月21日-27日)。自治區選拔賽具體比賽時間由各協辦單位具體組織落實。各賽項設一名觀察員,全程跟蹤賽事進展(不參與賽務的具體工作)。
(四)自治區集訓隊集訓階段(7月12日-8月28日)。獲得自治區選拔賽各賽項前兩名的選手入選自治區集訓隊,由大賽組委會辦公室統一安排,由協辦單位組織進行集中培訓。
五、競賽標準
組委會辦公室將以《第一屆全國技能大賽世賽選拔項目技術文件編制參考標準》為參考編制技術文件,根據每個項目的特點、參賽隊伍等情況,組織成立技術評判委員會,負責選聘裁判員、技術指導專家,制定技術文件,組織命題(以各項目高級工為標準)和擬定評分規則,自治區選拔賽各項技術文件將在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站發布。
六、獎勵辦法
(一)大賽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各比賽項目1-6名獲得者按自治區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頒發榮譽證書。各地州市、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對獲獎選手給予獎勵。
(二)為大賽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在大賽參賽組織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協辦單位和競賽隊伍,由大賽組委會頒發“突出貢獻單位”和“優秀組織單位”牌匾。
(三)本次自治區選拔賽獲獎選手的指導教師(教練)為優秀指導教師(教練),頒發優秀指導教師(教練)榮譽證書。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州市、區屬院校及企業應充分認識參與2021年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廣泛發動本地州市各類企業和院校積極參與競賽活動,遴選出最優秀的選手代表本地州市(單位)參加自治區選拔賽。
(二)各選拔賽項目協辦單位要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做好承辦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賽事順利開展。
(三)各地州市(單位)要加大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
八、其他事項
(一)各協辦單位要嚴格落實當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報備,原則上競賽期間采取封閉式管理,參賽人員需提供14天內的核酸檢測報告。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和接觸史的人員,原則上不得參賽。
(二)地州市(單位)選拔參賽選手時,應嚴格按照參賽選手要求選拔,嚴禁上報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將取消參賽人員資格。各參賽隊伍需在每個參賽項目選手中指定1名教練(指導教師)為領隊,并在報名表中作出標注。
(三)參加自治區選拔賽選手、領隊、教練和工作人員往返交通費、食宿費,由各參賽代表隊自行承擔。
(四)各地州市、各單位選拔賽及自治區集訓期間培訓集訓費,按規定由屬地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列支。
聯系人:米合古麗·烏斯曼
聯系電話:0991-3689687
附件:
附件1:2021年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新疆區選拔賽組織委員會名單(下載)
附件2:2021年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新疆區選拔賽各項目協辦單位及報名郵箱(下載)
附件3:2021年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新疆區選拔賽參賽選手報名表(下載)
附件4:2021年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新疆區選拔賽參賽匯總表(下載)
2021年4月28日